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强制搬离条款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强制搬离条款问题 把房子租出去,最怕到期找不到租房人,扔了一大堆东西在里面,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请教一下是不是可以再房屋租赁合同中写入如下条款,作为双方约定的内容合不合法?

为避免房屋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查无音讯,之前承租人既无继续承租的表示,也没有搬离的表示情况的出现,租赁双方约定出租人在届满后15天内无法联系承租人的或承租人拒绝搬离的,出租人可以自行进入出租房,收拾承租人留下的物品,但应妥善保管,保管费用有承租人支付。 
保管期间,承租人遗留物品非出租人故意破坏损毁的,出租人不承担赔偿责任,12个月后出租人仍无法联系到承租人或承租人没有同出租人联系的,出租人对遗留物品不再负有保管义务,遗留物品出现灭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2012-05-14 10:32 偶尔来玩玩(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05-14 11:22
可以使可以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05-14 17:48
可以使可以的。
3 倪振杨律师  2012-05-14 10:38
有道理,到时间太长了。。。。。到时候执行起来还是有障碍!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