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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北京某区气象局的山区站职工,1993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山区站无间断上班至今
您好,我是北京某区气象局的山区站职工,1993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山区站无间断上班至今 您好,我是北京某区气象局的山区站职工,1993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山区站无间断上班至今,和区气象局分别于1995年,2004年,和2005–2015年签了三次劳动合同,2016年还上班没续签合同。2017年北京局里,准备把我们这个山区站划到北京市局直接管辖,可是市局说我们在站合同工必须走劳务派遣合同,否则自己想办法,我们当然不愿意劳务派遣,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2016-12-09 12:16 王文彦(北京-密云县)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宋超律师  2016-12-09 12:17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16-12-09 12:19
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申维丰律师  2016-12-09 12:20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4 徐卫东律师  2016-12-09 12:2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5 李建成律师  2016-12-09 12:22
申请劳动仲裁
6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2-09 12:26
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合同到期后仍在单位工作,可主张一年内每个月支付双倍工资。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7 孙新律师  2016-12-09 12:43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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