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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安全交通事故
关于道路安全交通事故 李某骑摩托车搭乘陈某在交通路口左转弯时(二者没带安全帽,其他都属正常行驶),被后面由王某所开的长安车所撞,并造成李某头伤,陈某骨折(无头伤),交通警察出的认定书上:王某付主要责任,李某付次要责任,陈某无责任。

现在想问的是:李某对陈某的骨折应付责任吗?
2008-11-17 10:02 zhangd……(四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11-17 10:31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混合责任。
2 杨一林律师  2008-11-17 10:09
应当承担责任。
3 李英俊律师  2008-11-17 21:47
有责任,与王某一起对陈某承担连带责任.但自己的份额要少些.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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