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致死要判几年? 朋友的父亲无医师资格证,开了个小诊所给人看病,上周有个老婆婆胃不舒服来输液后死亡,家属已提出赔偿,如果赔偿家属后家属不追究责任会判刑吗?
2012-05-13 17:24 linhe1……(云南-昆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2-05-13 18:37
根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情况下,造成他人死亡,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自首,争取从轻处罚。
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种情况下,造成他人死亡,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自首,争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