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骗的情况下,解除合同,法律怎么规定 我们的仲裁已被驳回。和公司的协议写明:部门生产结束日8 月27日。《解除合同证明书》原因一栏:部门生产终止,解除合同。但在仲裁时,公司说不停产,我们在原工作地点,从事同样的工作。他是想说不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而是我们辞职。主要是想少赔钱。这样公司的说法与相关的文书就冲突了,公司是在欺骗我们。这在法庭上是不是对我们很有利。烦请指点迷津。
2008-11-17 09:23 ljsf12……(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11月17日 10时49分
应当按现有的证据确认属于公司解除合同。
2 110网律师 2008-11-17 09:27
书面证据的证明效力大于言辞证据的效力。所以公司对其发出的证明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孙新律师 2008-11-17 09:57
当面咨询律师。
4 陈新明律师 2008-11-2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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