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签订理财协议,理财金额约定55万,双方约定收益和亏损各半承担 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签订理财协议,理财金额约定55万,双方约定收益和亏损各半承担,前夫是证券从业人员,当时我们处在分居状态,我们离婚半年后,对方逼前夫写了借条,说要前夫承担理财亏损的32万(他说总共投入64万),前夫没有还钱,现在对方把我和前夫告上法庭,我前夫说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没有操作对方账户,亏损情况他不知道,是对方威胁他写的借条,对方证据只有理财协议,借条(离婚半年后写的),和35万不知道汇入哪里的银行流水,我对这件事情一直不知情,还是前夫律师通知我被告我才知道,我要求看交易记录,证明离婚时账户盈亏情况,对方不提供,我提供我的银行流水证明我有收入和自己支出养活自己和证人证明分居。可是法院还是判我承担连带责任,对方都无法提供亏损证明还有打款记录,且前夫是从业人员应该不可以代客理财。我该怎么办?判决合法吗
2016-12-07 23:28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07 23:29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2 吴天正律师 2016-12-08 14:57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
3 110网律师 2016-12-08 17:08
您好,代客理财是证券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您老公违规在先。此外,涉及收益亏损实际也确实系夫妻共同,法院的判决不算过分。但是,建议可以就借条的具体责任承担提出反对,以及要求对方出示其应当说明的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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