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今年有一人借我3000元,但是写好说是5月10号还,但到今天那人还不还,我打电话给他,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当时借条内容是他所写,而日期是我所写。并且借条上只写了是几月几号还,并未具体写哪一年。请问,我可以在短期内追讨到债务吗?还有,我应该向哪一部门反映呢?
2012-05-12 22:14 110453……(江苏-镇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12 22:17
可以的,向法院起诉。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13 11:38
可以的,向法院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2-05-13 22:26
可与持借条起诉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