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证为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承担债务吗? 您好!我想请教您几个问题。
1.婚后所得房屋,已经经过财产公证为我一个人所有,现在夫妻离婚,他能把这个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突然产生巨额债务(在房产公证之后发生的),那么债主有权申请将此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来偿还他的钱吗?谢谢!
1.婚后所得房屋,已经经过财产公证为我一个人所有,现在夫妻离婚,他能把这个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2.如果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突然产生巨额债务(在房产公证之后发生的),那么债主有权申请将此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来偿还他的钱吗?谢谢!
2012-05-12 21:02 suifen……(安徽-马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2年05月13日 08时30分
1、不能,属于你个人财产。
2、婚内债务为共同债务,没有权利直接将此房变卖抵债。
2、婚内债务为共同债务,没有权利直接将此房变卖抵债。
2 110网律师 2012-05-12 21:34
你好:
1、该房屋不能要求分割;
2、债主可以要求你们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房产一般不会被变卖的。
1、该房屋不能要求分割;
2、债主可以要求你们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房产一般不会被变卖的。
3 110网律师 2012-05-13 10:11
该房屋为你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变卖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