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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因为电线竿纠纷,我老丈人在半夜去对方家与对方发生口角,打了对方两个耳光,对方也还手.现在导致对方对方耳膜轻微穿孔。对方要求赔偿医药费,我老丈人没给。现在对方报警,警察在把人抓到派出所不到十二个小时就移交到看守所。四天时间就立案。受害人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现在我们想私了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1600元(有医院的医药费发票),精神损失费:10000元,营养费:6500元,误工费:1500元,车费400元。总共两万元。我想问的是这种情况会判刑吗?会判多久?还有对方要求赔偿这么多钱是否合理。
2012-05-12 20:59 凯凯潘(广西)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5-12 21:27
你好,对方的赔偿要求有些过高,做伤情鉴定了吗
2 陈祖权律师  2012-05-12 22:21
如果构成轻伤,你们就只好花钱消灾了。精神损失费一般是没有的,除非是构成伤残,而且刑事附带民事也是不支持这一项目的,营养费一般也是没用的。医药费得给,误工费看情况,车费估计也不可能由这么多。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13 08:29
轻伤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4 110网律师  2012-05-13 15:44
参见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如构成轻伤以上,可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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