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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借了小额贷款!这笔钱他以款还款都花了没有用在家庭里
你好!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借了小额贷款!这笔钱他以款还款都花了没有用在家庭里 你好!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借了小额贷款!这笔钱他以款还款都花了没有用在家庭里!现在我知道以后和他离婚了!离婚的时候在民政局写了协议!他名下的贷款买房子归我!债务归他!而且他在期间为了还贷款用了我父亲给我的钱和我婚前的所有首饰!现在我们离婚了!他还不上小额贷款公司的钱!贷款公司还有权利找我要钱么?
2016-12-07 12:47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2-07 12:49
你好,你们之间的约定与第三人无关,他还是可以起诉你,你再起诉前夫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2-07 13:02
你好,婚姻法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2-07 14:23
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110网律师  2016-12-07 13:08
建议协商
5 110网律师  2016-12-07 13:55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6 110网律师  2016-12-07 15:26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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