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房产问题 婚后,公婆全额出资买了天津一套住房,房产证上写的我爱人名字(房产证时间是2009年底),请问这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是我爱人个人财产?如果要增加我的名字,有哪些法律程序需要走,费用大概多少?
2012-05-12 15:08 cleare……(天津-塘沽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05月12日 15时15分
属于个人财产,可以办理共有人登记。
2 孙新律师 2012-05-12 15:26
属于你爱人婚前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2-05-12 15:35
能证明确属男方父母出资,则因登记在男方名下,属男方个人财产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12 17:08
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协商一致联系房屋管理部门。
夫妻协商一致联系房屋管理部门。
5 孙新律师 2012-05-12 18:00
属于你爱人的个人财产;如果增加共有权人,只需要工本费
6 刘秀章律师 2012-05-12 19:43
婚后取得,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 齐志龙律师 2012-05-13 05:58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加上您的名字可以视为夫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