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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一年多,2人两地分居,共同生活时间只有不到3个月,婚姻期间双方经济独立,现在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结婚前男方拿给女方8万元彩礼,女方买了4万元嫁妆,加上3万元的礼金。女方离婚要求,嫁妆4万元男方承担,嫁妆归男方所有,男方的8万元扣除彩礼金剩下的4万元双方各2万,女方的3万元归女方。男方无过错,这样合理吗?按法律怎么才合理?谢谢
2012-05-12 11:44 wxb167……(湖北-孝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5-12 11:49
不属于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2-05-12 12:52
1、婚后财产,属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

2、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回归个自所有。
按照上述原则确定双方财产份额。
3 110网律师  2012-05-12 15:13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均不符合这些情况,那么只能按照婚前是个人财产,婚后是共同财产来处理。婚前不分,婚后平分。
4 110网律师  2012-05-12 16:43
案情复杂,建议你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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