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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签的合同是一年期限的,合同前几天到期
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签的合同是一年期限的,合同前几天到期 在北京一家公司工作了一年,签的合同是一年期限的,合同前几天到期,期间也没找我说续签的事,现在我提出离职,但是说一定要到20号才能走,否则办理不了离职手续,正常吗?怎么解决?
2016-12-06 17:40 ask201……(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06 17:42
这是正常的
2 顾倩团队律师  2016-12-06 17:43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入职年限至今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休年假,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3 申维丰律师  2016-12-06 17:50
您好,这是正常的
4 朱孟喜律师  2016-12-06 17:52
你不该这么做   你就要求续签合同 单位不续签 你就同意离职 不过依法单位要给你补偿金  

   标准就是一年一个月工资
5 姚志斗律师  2016-12-06 17:53
您好,要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
6 孙新律师  2016-12-06 17:53
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7 李建成律师  2016-12-06 17:54
你好 一般的是可以的
8 宋超律师  2016-12-06 21:3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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