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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我和别人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是在2015年签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我和别人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是在2015年签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方面的问题!我和别人签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是在2015年签的,我老公在合同上签好字以后我拿去给甲方签字的合同!内容是将甲方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给乙方年限13年!费用共六万分两次付清!15年给了三万!16年秋再付三万!合同上写的是粮食补贴归甲方所有!可是今年国家政策玉米价格低玉米有补贴!他想要我这个玉米补贴钱我不给!剩下的三万块钱也没给他呢!他说要告我违约赔偿违约金百分之五十!我会输吗?和他签合同时候国家只有黄豆补贴没有玉米补!我想重做份合同然后再把剩下的三万块给他!算违约吗?这种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请您帮我分析一下合同上只写的2016秋天给剩下的三万我什么时候不给他钱算违约
2016-12-06 12:11  婷婷(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2-06 12:13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2-06 12:14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2-06 12:19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 110网律师  2016-12-06 12:21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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