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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用农民耕地地建设公园
政府租用农民耕地地建设公园 您好,我是绛县的,县政府建设生态公园要占用村民的耕地,补偿是每亩土地每年五百元,每年给一次!这样的做法合法么?按国家规定要补偿多少呢?伍佰元太少了,我们不同意,但又不知道怎么办。镇长还吓唬人说不同意还要动用公安抓人,这样是不是太过霸道了? 村民们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很希望得到帮助
2012-05-10 10:29 简爱聆听(山西-运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10 20:40
可以主张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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