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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份协议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吗?如果双方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这份协议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吗?如果双方签字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与前夫近日已离婚,孩子抚养权给我,男方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前夫不想搬走,并且他提出并拟定了一个新的协议。具体内容为:
                  离婚协议附属协议说明
    男XXX和女XXX在x年x月x日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中关于壹千伍佰元抚养费用的说明,如果男方住在女方家中并且和女方一起照看孩子,那么每月给女方壹千伍佰元抚养费可以免除缴纳,如果男方离开女方家中自离开日起就要每个月缴纳壹千伍佰元(每个月应该打到女方的银行帐号或者其它可以收到款项的帐号)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特此说明。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求教您,他拟定的这份协议如果双方签字的话,是否仍然属于那份离婚协议的一部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2016-12-05 09:44 zm2820……(江苏-南京)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12月05日 10时11分
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争议,对是否居住在家中如何举证是个问题
2 戴雅静律师  2016-12-05 14:15
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争议,对是否居住在家中如何举证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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