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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辞职结算一半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辞职结算一半工资怎么办 在试用期内,11月底向公司提出12月31日辞职并提交辞职信,公司12月2日通知不用上班和15月再结算一半工资;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其他约定:试用期内乙方以任何理由辞职,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申请,3天内未获批离岗的不发放任何工资,3天内获批离岗的结算一半工资,转正后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申请,在申请一个月内离职的,不得向甲方索要除基本工资以外的任何补贴和奖金,基本工资减半结算,未获批擅自离职的不予发放任何薪酬。入职接近2个月,公司未帮买社保。这条款是否合法?有没有可能拿回整月工资?有可能拿回整月工资的话,该通过什么途径拿回整月工资
2016-12-05 09:43 152185……(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12-05 09:52
先向劳动部门投诉吧。
2 潘建强律师  2016-12-05 10:12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3 110网律师  2016-12-05 12:39
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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