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雇佣的工人受伤赔偿问题 我是包工头,自己雇的人,工人刚打开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碎片打坏眼镜框进了眼睛里,眼球受伤,做了手术,缝了几针,误工费,手术费都付了!本以为已经解决了,20多天后又要求再做两次手术,我还应不应该继续承担责任。当初写了一份协议大致如下关于乙方在工作期间操作设备伤了右眼,期间手术费工地承担,误工费由我承担。一星期复查没事就结束。双方签字
2012-05-09 20:55 280010……(山西-临汾)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09 21:21
你和工地应当继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2-05-09 21:32
雇主应该承担责任
3 常利军律师 2012-05-09 22:16
你和工地应当继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 孙新律师 2012-05-09 22:36
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2-05-10 15:24
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6 孙新律师 2012-05-11 22:57
此协议不是免责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