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签订了一式两份的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作废合同,说就在我的那份合同上写上“该合同作废”并签上名字 我和别人签订了一式两份的合同。双方协商决定作废合同,说就在我的那份合同上写上“该合同作废”并签上名字。这样做可以吗...由于当时他那份合同没写上作废,请问有问题吗!
2012-05-09 20:20 showmt……(广东-广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9 20:28
最好两份合同都写明。
2 110网律师 2012-05-09 20:34
建议两份都写,即使不都写上,也都要在双方写明作废处签字,免得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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