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死亡,其生前欠下巨额债务 父亲意外死亡,生前欠下巨额债务,可是我们根本不知情,且无法证明没有用于生活所需,不知道怎么证明。现在法院判决我母亲还款,我在遗产继承范围内还款,我们家现在,我还没稳定的工作,我母亲没有工作,只有微薄的退休工资,还要侍奉我奶奶,我奶奶和我妈身体都不好,我们家就只有农村的一套自建住房,要是法院强制执行,我们怎么办,我妈会不会被抓去坐牢啊。我们怎么办啊,求求各位好心人了。
2012-05-09 16:13 迷茫的行着(江苏-常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09 16:16
1、是否用语生活所需应由对方证明
2、只需要将债务人即你父亲的遗产抵债即可
2、只需要将债务人即你父亲的遗产抵债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2-05-09 18:02
1、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条件下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债务人的身前债务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以你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3、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法院既然已经下判决,你们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寻求救济,建议带材料到所面谈或电话联系。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债务人的身前债务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以你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3、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法院既然已经下判决,你们应及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寻求救济,建议带材料到所面谈或电话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2-05-11 09:24
建议尽快上诉
4 戴雅静律师 2012-05-11 21:52
1、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只有在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条件下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即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夫妻另一方不能举证证明这一债务是夫妻个人的单方债务则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债务人的身前债务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以你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3、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
2、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债务人的身前债务实行限定继承的原则,即以你父亲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
3、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