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在18年前将自己的水田两百多个平方卖给别人做房子,因为是城区附近的 我姐在18年前将自己的水田两百多个平方卖给别人做房子,因为是城区附近的。没有说一共多少钱,别人只付了第一笔款为1万元,说好房子建好后跟据当时的市场价付第二笔,可是当时城管不让建,只下了一个简单的脚,所以后来的款也没有付,他就这样占用了18年,如今,这地被政府征用了,我姐领了征地费,他去领了才料费和地基损失费共8万多,如今他又来找我姐来要他那一万元,请问合理吗?我姐该怎么做,他当初下墙脚只花了一万多元,他是在我姐的土地上产生的收益我姐有权要吗?
2016-12-03 17:45 ask201……(湖北-荆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万安松律师 2016-12-04 12:20
不合理,你姐姐有权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这18年占地期间的损失。
相关法律问题
我是四川人十年前结婚在贵阳,后来因为前夫搞女人我们离婚五年,离婚时我把自己一套给别人买的房子
0个回复请问,在二十年前我公公因为和别人债务问题,自己盖好的几间房子被对方强行入住到现在
7个回复我父母因为读书少听了队长的话把十几年前自己修的房子用了我二叔的名字
3个回复我父母因为读书少听了队长的话把十几年前自己修的房子写的我二叔
2个回复几年前买了套单位房子,房产证名字是别人的,想过户自己名字,没土地证不能过户
0个回复我妹家是贫困户,十几年前租了别人的房子三年,后来她把自己租住的房子买下来了
1个回复律师们,你们好,一年前我把自己房子租给别人,现在房子已到期3个月
3个回复一年前我未婚先孕,因为无力抚养所以把孩子送养给别人了。现在我自己经济条件可以抚养起小孩了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