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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债务纠纷
民间债务纠纷 父母2003年离异,三个孩子归母亲抚养,2011年父亲因出车祸死亡,遗留赔偿金310000,活着的时候答应给母亲及孩子购买了一套楼房,房款是父亲给付的,房屋合同是母亲的名字,时间是2009年。父亲生前曾欠有外债,死亡赔偿金除了支付完医疗,丧葬等之外,其余的用于还外债,现已把310000还完,但现在又有一个人说父亲曾今买房的钱是借他的,属于父亲的遗产,现在赔偿金没有了,理当变卖房子还债,可房子当初是父亲答应给母子买的(没有这套房子之前,是租房住的),房产证也是母亲的名字,请问他们有权利变卖房子吗?谢谢
2012-05-09 12:54 存钱买希望(甘肃-庆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5-09 12:59
没有权利。对方主张曾今是你父亲向其借款购房,要求对方出具借款凭证,如不能出具,大可不必理会。即使能够出具,也要确定借款的用途等。所以,你方问题不大。
2 胡爱军律师  2012-05-09 13:02
他们无权变卖,你们可以报警
3 陈晓云律师  2012-05-09 13:27
婚内买的属于夫妻共有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9 14:17
他们无权变卖,你们可以报警
5 孙新律师  2012-05-09 16:12
属于夫妻共有  他们无权变卖
6 高付华律师  2012-05-09 19:27
无权变卖
7 钟晶律师  2012-05-09 20:05
你好,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就是属于母亲的财产,任何人无权随意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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