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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爸是老三,下面还有四叔和五叔,我爷爷在世的时候口头承诺我四叔赡养我爷爷,所以我爷爷的农用土地就归到了我四叔的土地本上,但是土地划过去之后我四叔就把我爷爷赶了出来,之后一直是我爸赡养到终老,现在面临土地确权,请问我们应该走什么流程把地要回来呢?
2016-12-03 13:58 show众(山东-德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12-08 16:07
您好!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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