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一纸集资房指标赠予连法院都不受理,真的是苦诉无门了吗 我的亲姨于2005年6月将其所在单位的集资指标赠送给我妈和我,并且写有一张赠送说明,说明与其子女无关,说明尚未公正。后2005年6月至2012年3月,我妈按照其单位的要求按时将房款分次交清。我的亲姨也先后在这几年写了几张赠与书,但都没有公正。集资房建了7年好不容易才在2012年3月交房后,我即请装修公司进行装修。 但此时,我的亲姨反毁当年承诺,要求我停止装修,不然非但装修的钱不给,还要我恢复原状。请问我的亲姨是否应该可以要回这套集资房?她有权要求我恢复原状吗?这样的亲姨还能够亲下去吗。那如果其要回的话,我们如何能够保护我们的合法损失呢。因为在2005年当年市面同区域商品房价市价平均2000/平方,但是集资房价为1500/平方左右;在2012年当年市面同区域商品房价市价近7000/平方,但是集资房价为4000/平方左右
咨询过律师,广西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公正处不接此类公正,那么象我们这样上了亲人的当难道真的就是苦诉无门了?
咨询过律师,广西法院不受理此类案件,公正处不接此类公正,那么象我们这样上了亲人的当难道真的就是苦诉无门了?
2012-05-09 09:50 永恒2008(广西-南宁)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05-09 09:54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09 09:55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9 12:20
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2-05-09 12:56
可以要求将房款返还。但要求房屋所有权法院不受理
5 苏耀峰律师 2012-05-09 13:29
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将房款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