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 事由4月4日发生 我把那人撞到后我带她到医院看了 但是住了2个星期医院方面叫她出院她不出院,意思要我拿出2万块就解决此事我没答应,后来她去法院告我提出的要求还是2万多, 1:医疗费6214.4 2:误工费2400/月 6个月 3:护理费:50元/天乘90天=4500+住院护理1275=5775元 4:营养费18元/天乘90天=1620元 5:交通费300元 6:住院伙食费18元/天乘15天=270元 7:鉴定费:1680元 大家帮我分析下这些费用都是我承担嘛?
2012-05-09 07:14 周江川(河北-廊坊)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