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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前,向私人借贷的三千块高利贷,三分。因为家境困难,一直没有还
十三年前,向私人借贷的三千块高利贷,三分。因为家境困难,一直没有还 十三年前,向私人借贷的三千块高利贷,三分。因为家境困难,一直没有还。现在利滚利,大概七八万。现在想把这个事情解决了,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少还点,本金加利息,实在是太凶了。
2016-12-01 16:26 ask201……(四川-宜宾)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12-01 16:58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6-12-01 16:32
你好,对于利息,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可以不还。有无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2年后,一般过时效了
3 李小利律师  2016-12-01 16:35
您好,对于利息,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可以不还。有无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届满2年后,就过了诉讼时效了。
4 陈铠楷律师  2016-12-01 16:44
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可以不还。
5 110网律师  2016-12-01 17:05
首先,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金额利息问题。
其次,如果涉及诉讼需要考虑以下问题:
1、看借款的诉讼时效,如果过了诉讼时效2年,对方就丧失了胜诉权。自然债权依然存在,就是你还钱给他,他收了,不是不当得利,你不可以再要求他还给你,但是你不还钱给他的话,他即使起诉到法院去,他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年利率24%的话,超过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6 110网律师  2016-12-01 17:45
因该款已过两年诉讼时效,可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不再偿还借款。法院对利息的最高支持为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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