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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交租日期已经过了,租客不交租金也联系不上,是否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房内租客物品如何处理。
约定的交租日期已经过了,租客不交租金也联系不上,是否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房内租客物品如何处理。 约定的交租日期超过了一周,租客不交租金(商铺),打手机也一直关机。我去现场看,发现租客门未上锁。室内有电器家具及其经营的一些食品饮料。据知情人说,该租客有从事地下六合彩欠债几十万,怕债主讨债已经潜逃。租房合同2018年3月15日到期,同时合同约定: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装修等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问题:1.按照这一条,甲方可以现在立即终止合同,另租他人,对吗?
2.该商铺内原租客的一些电器家具等物品,如何处理?据说租客为躲债肯定不会再出现了。而我作为房主不能擅自处理室内原租客的财产。我该怎么办?如果不处理这些遗留物品,我无法租给新的房客。求指教。非常感谢!
2016-12-01 13:37 france……(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年12月01日 14时04分
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将房屋收回,同时将其物品交第三方留存,留存费用由该租客承担。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12-01 13:39
这是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3 张莉兰律师  2016-12-01 14:43
可以解除合同的,遗留的物品提存就好了。
4 徐岳律师  2016-12-01 18:58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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