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对方利用感情诈骗,传销,威胁,需要什么证据,现在对方在广西桂林干传销 告对方利用感情诈骗,传销,威胁,需要什么证据,现在对方在广西桂林干传销!我用微信给她转账800块钱,有截图,还有平时给她买的东西加起来三千多块钱!昨晚一个自称他哥的男的给我发短信,发了一个我家的地址和我的姓名,之后给我打过来电话说的都是威胁的话,那女的给我打电话,她装作什么事都有!我发信息问那女的要钱,一直没有给我回,这个怎么告,派出所会不会给立案
2016-12-01 09:13 ༄(山东-青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5662668963 2016-12-01 09:15
你好,可以立案,但是要去 传销地
2 110网律师 2016-12-01 09:14
你好,可以直接报警。
3 陈晓云律师 2016-12-01 09:36
报警或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