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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
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 我在一家餐饮干收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天上班时间为13个小时,上了一个多月,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查是胃溃疡,因吃不了店里的工作餐,古打了辞职报告,刚开始领导同意一个月后批准,现在一个月期限快到了,他出尔反尔又说不批了。我现在该怎么办。一个月期限到了走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到时候能胜诉吗?
2016-12-01 00:37 ask201……(青海-西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2-01 09:21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对于欠发劳动报酬、不支付加班费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有加班的证据、欠发工资的证据)。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2-01 09:34
你好,依据你描述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要提供基本的证据,例如你在店里提供劳务的证据,加班的证据等等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2-01 10:28
你好!一个月到后可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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