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问题 A与B结婚共育有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现A病故,大儿子和二儿子吵架,并协商B的一切财产均给二儿子,由二儿子照顾B的一切生活.医疗和死葬费,并已在村府见证下写了一份声明大儿子和二儿子均有签名和盖手指模(没有任何公章),请问该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12-05-08 10:54 134277……(广东-珠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08 14:43
B的财产需B自己处分 您们的协议是无效的(B立遗嘱的除外)
2 110网律师 2012-05-08 15:11
未经B遗嘱认定,你们私下协商没有法律效力。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8 15:24
B的财产需B自己处分 您们的协议是无效的
4 陈晓云律师 2012-05-08 21:35
联系公证处
5 110网律师 2012-05-09 21:46
建议和B协商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