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纠纷 我排行家中老三,上有一哥一姐,我母亲刚刚去世没多久,在母亲去世之前我一直在外工作,对老人照顾欠佳,有一年,我去看我住在大姐家的母亲,在我姐夫和姐姐的(无任何人在场的情况下)说服下写下一纸字据,由于过了好几年具体的内容已不记得,大概是我让我姐替我养活我母亲,我给抚养费5000元钱,类似欠条的东西,这不母亲去世没多久,我姐夫管我要这5000元钱我说不给,他说要上法院告我。我想问一下这个字据有法律效力吗?能告我吗?
2012-05-07 20:39 562906……(河北-石家庄)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05-08 07:06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张艳强律师 电话:13903114110 2012-05-08 10:21
你好!你应该给!
3 孙新律师 2012-05-07 21:3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为之全面分析解答。
4 孙新律师 2012-05-08 14:35
只要欠条是真的,你就应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