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离婚的,当时孩子小,我就是想要孩子,所以在民政局协议书上写到对方的一切我都不要 我是2008年离婚的,当时孩子小,我就是想要孩子,所以在民政局协议书上写到对方的一切我都不要,孩子给我就可以也不用对方拿抚养费,可是现在孩子的父亲一点钱都不给孩子,现在孩子十三了,我想去法院告他,想要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2016-11-29 14:53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1-29 14:54
你好,当然可以,抚养是法定义务,他必须支付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1-29 15:00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11-29 16:14
你好,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6-11-29 15:04
您好,可以诉讼要求对方支付
5 110网律师 2016-11-29 15:09
你好,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6 陈晓云律师 2016-11-29 15:14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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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前夫离婚了现在他想要孩子的抚养费!当时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上写的每年三千块钱
4个回复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协议离婚,当时协议书上说不要对方抚养费
2个回复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上注明女方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
1个回复请问当时离婚时协议对方不付抚养费,现在孩子22了,孩子想要回
1个回复是这样的已经协议离婚了孩子抚养权在对方,当时协议书上写的随时可以探望或代养
23个回复我想咨询一下,离婚起诉书上当时心情冲动写孩子抚养权不要!其实特想要这孩子
5个回复您好!我和前妻离婚3年,当时协议书上写的是全部财产归女方,女方不要孩子也不付抚养费
0个回复双方协议离婚,书面写着“孩子归女方抚养”,就是因为没在协议书上写小孩子的姓和名字改成女方,男方当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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