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于03年下批的地基,到08年建房时,有一组民不同意建房,理由是原来该机动田是由其哥哥管理(组长)批地基的时候经过了他哥哥审批,而他本人当时在外打工,于05年回家干农活,他哥哥将本家已批的基地他其弟弟管理,在08年要建房的时候他就不同意,已经在本县的县里开了两次庭了,在市里开了一次,都是维护本批纸有效,最后一次开庭时11年6月下的裁决书,现在他还能上述吗?
2012-05-07 18:35 wydail……(湖南-郴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2-05-21 17:22
就你所说应该已经经过二审,我国裁判制度实行二审终审,也就是说你已经不能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