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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丛西向东开车行驶属于正常行驶
你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丛西向东开车行驶属于正常行驶 你好,我有个交通事故想咨询,是这样的,我丛西向东开车行驶属于正常行驶,对方是电动车从南向北过丁字路口上路发生碰撞,我的货车后尾部把他车扫到沟里了,对方受伤住院,交警责任是五五分的,他现在告到法院了,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交警给我判重了
2016-11-29 06:54 ask201……(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11-29 08:00
你好,在复议期限内你可以提起复议的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11-29 08:22
你好,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3日内,向交警支队交管科申请责任重新认定,凭以下手续办理: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不服原责任认定的理由和依据,且有申请人签名及注明申请日期、联系电话;
(二)原责任认定书(正本);
(三)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如非当事人直接申诉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书应注明委托权限)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事人死亡或无行动能力,由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和与当事人的关系证明。交警支队交管科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3 110网律师  2016-11-29 07:02
这是不一定的
4 110网律师  2016-11-29 07:05
需要结合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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