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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 上体育课的时候 两个孩子在互相追
你好 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 上体育课的时候 两个孩子在互相追 你好 孩子今年上小学一年级 上体育课的时候 两个孩子在互相追赶各自的小朋友的时候 不小心的撞到了一起 对方孩稀手臂骨裂缝 上医院花了不到600元 请问 我是什么责任 需要赔偿多少
2016-11-28 16:08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11-28 17:14
学校、监护人都有责任。
2 张勇律师  2016-11-28 16:15
你好,家长赔偿的,学校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承担责任的
3 张俊杰律师  2016-11-28 16:16
根据具体过错承担责任
4 隋新律师  2016-11-28 17:20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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