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未经过我的同意,把我名义下的房子卖了! 你好,我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去年年初,我父亲赚了钱,经我父母商量后,把一处房子转到我的名义下。可是担保人只有我的母亲,并没有父亲。去年年中偶然发现我名义下的房子被改成别人的名义下,我和母亲都浑然不觉。经过调查才知道,我父亲跟房地产的人勾结好,偷摸把房子卖给别人,而且比原价(本钱是14万)相差太多,以8万卖了出去,我本来想跟买房的人要差价,可是他们说这是父亲卖给他们的,不想协商。就因为父亲参与这份房屋买卖,我一直没有上诉。可是今年我父母的感情不和,财产上出现了严重的纠纷,母亲一分没有离家出走了,我的学费、生活费父亲也不按时给我,所以我才决定上诉,把属于我名义下的房子找回来,留给我自己一份后路。你说时间都过1年多了,还能上诉吗?从买那房起上诉期限是多少啊?不能时间过了就上诉不了吧?麻烦您了。担保人只有我母亲,并没有我父亲!
2010-03-09 20:34 q49576……(吉林-延边)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甘雨忱律师 电话:18043704722 2010年03月10日 08时16分
你可以起诉,请求法院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买方返还房屋;该案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0-03-09 20:57
您父亲无权处分该房产,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保护合法权益
3 110网律师 2010-03-09 20:58
《物权法》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