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还是诈骗 1.借款人以假名字签字加按手印,并有一亲属在场,是否构成诈骗。
2.借贷纠纷类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怎么算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如果胜诉,是否能要求败诉方支付。诈骗又应该怎么处理。
3.起讼地址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双方都是处地人,没有本地户口,怎么选择起诉地。
2.借贷纠纷类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是怎么算的,最低标准是多少。如果胜诉,是否能要求败诉方支付。诈骗又应该怎么处理。
3.起讼地址应该怎么确定,如果双方都是处地人,没有本地户口,怎么选择起诉地。
2012-05-06 14:34 jadyla……(广西-北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6 19:03
1、单单凭对方以假名字签约还不能认定为诈骗罪。
2、胜诉后诉讼费由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你承担。
3、起诉地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2、胜诉后诉讼费由法院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由你承担。
3、起诉地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
2 李昆林律师 2012-05-07 18:00
1、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确实打算偿还的;一般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律师费和诉讼费都按标的来计算,广西有标准计算公式,胜诉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则不能,诈骗同;
3、以贷款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
2、律师费和诉讼费都按标的来计算,广西有标准计算公式,胜诉可以要求败诉方支付诉讼费,律师费则不能,诈骗同;
3、以贷款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为诉讼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