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讹诈我应该怎么办? 王某以前在我的单位工作,于去年11月份离职。因为此人擅自提高商品价格供货给客户,且克扣客户应得的赠品,造成客户抱怨。我把此事向她的一个朋友说了,对此她怀恨在心。本月16日早晨,气势汹汹地来到我办公室找我理论,说着说着就打我一耳光,刚要打第二下,我本能地拿胳膊挡了一下。此人便倒在地上给110拨打电话,说我打她了。警察来后,对她进行了询问,她一口咬定说我打她脑袋了。警察让她的家人到公安医院验伤,我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做笔录。今天早晨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要调解此事,我过去后,警察说王某在住院,头部和腰部验出有皮外伤。其家人要求我支付医药费2000元,另外再支付精神损失费5000元。我当时就回绝了,因为我没有打人,也没有任何人、任何证据来证明王某的伤是我造成的。我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处理?假如她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谢谢!
2012-05-06 08:09 idul(辽宁-锦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05月06日 10时57分
对方要提供你打她的证据,如证据不足法院可能驳回起诉,否则可依过错原则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