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您好!我咨询一下问题,半年前我在宝安区租了一套房子,在这期间其中的一间房子的地板因渗水问题自己外面拱起来了,且里都发霉发臭了,当然这并不是人为的原因,这是房子本身的问题!因我家有小朋友住,出于考虑健康问题所以提出退租,并给业主一个月的时间重新找租客,要求他们退还押金但他们说不退,还说在我们租住期间一定要重新铺地板,但我不同意,他们说他们可以找物业过来由不得我们同意,请问一下他们有这样的权力吗?因房子不再适合我们住,我们有权提出退租退押金吗?
2012-05-05 21:56 zjf674……(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2年05月05日 22时09分
1,若房子不适合居住,你们可以要求退租,并要求退还押金。
2 110网律师 2012-05-06 11:31
可以要求退租并还押金。
3 110网律师 2012-05-07 13:36
如果是房屋问题导致适合继续居住,可要求退房并退回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