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办理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大学生,想帮忙老家咨询一下有关林权证的事情。我父亲于2002年在老家购买了荒山荒坡5000余亩,当时办理程序:3分之2以上村名代表签字---村委会盖章(当时没有常委会,是乡政府委托邻村盖章,后来该地区划分到别村时又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加盖新村委会章)------县政府办理购买四荒证。这几年国家林权改制,要求更换林权证,乡政府办事人员要求重新让村名签字,可是当时签字村名现在却反悔了。请问律师,这样是否合理?谢谢!我的联系方式13453121119 马先生
2012-05-05 08:57 山西土地人(山西-太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2-05-05 09:07
答:在承包合同期内的话,直接换证就是了;否则,乡政府办事人员的说法是正确的。
2 孙新律师 2012-05-05 22:18
要求履行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