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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中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我公司准备购买某有限公司在A有限公司的5.9%股权(A公司是国有公司,有三个股东,都是法人股),除转股份给我公司的公司外,A公司的两个股东均表示同意,其中一家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另一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按国有股权转让程序,A公司5.9%的股权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公告期间只有我公司报名,后协议购买。现已签订股权产权交易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时,工商局要求股东决议必须写明两个股东都自愿放弃优先购买权。可是,那家单位在公告期内并没有购买,且我公司签订交易协议也有半年了,他们也知道,没有提出异议。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从行为上判断为那家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
2016-11-25 09:16 XYNYFW……(湖北-武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李丹律师  2016-11-25 09:22
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帮你解答,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2 吴天正律师  2016-11-25 09:38
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帮你解答,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3 陈晓云律师  2016-11-25 09:43
还得看具体情况
4 赵双剑律师  2016-11-25 09:47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购买股权,对方不做任何表示就视为同意您购买了。
5 孙新律师  2016-11-25 09:47
还得看实际情况
6 张梅律师  2016-11-25 10:03
您好,关于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如果不同意又不够买的话,是无效的,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7 杜红涛律师  2016-11-25 11:12
您好,建议和对方确认。然后可以向工商局询问该项情况是否可以视为默许。
8 110网律师  2016-11-25 16:58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现在还不好判断
9 110网律师  2016-11-27 10:03
不能这样推定,放弃必须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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