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事情发生于昨天下午18:00左右,我吃完饭回到宿舍,因为口角
事情发生于昨天下午18:00左右,我吃完饭回到宿舍,因为口角 事情发生于昨天下午18:00左右,我吃完饭回到宿舍,因为口角不和对方对我大打出手我准备正当防卫回击可是我看见对方一群人围了上来,我就害怕不敢还手,然后他们就对我拳打脚踢特意只打头,后来我双手抱头,他就用鞋底抽我,期间我一直求饶但他们一直打到他累了为止,然后我逃出去报警,警察到后将我们带去医院(资质很小的医院只是比诊所高一级)照个片医生说没事,警察就走了,虽然我们都是未成年17岁,但他们就只付93的医药费就完了吗,对面两个人,他们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
2016-11-24 17:14 微信只是个付款软件(重庆-合川)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书正律师  2016-11-24 17:23
督促警方   处理。。。
2 陈晓云律师  2016-11-24 17:48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