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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挪用公款,其款项是国家补偿京港澳高速路两边植树占村民地费用
村干部挪用公款,其款项是国家补偿京港澳高速路两边植树占村民地费用 村干部挪用公款,其款项是国家补偿京港澳高速路两边植树占村民地费用,经司法部门交还公款6万多元,交在民政局,并判刑17个月,其公款在民政局放着并没有发放占地村民手中,在刑期满出来后,犯刑村干部与原来留任和后来上任干部以其它的欠款条领取了6万多元,在没有通知占地村民的情况下发放了一部分,现在还有3万多在犯刑村干部手中,至今己有11个月,还没有往下发,其中村民找现任村干部和犯刑人要其占地款,其犯刑人推任往现任村干部,村干部推犯刑人身上,来往推,我想咨询怎样解决问题,其挪用公款人他现在是不是犯有刑事罪?
2016-11-23 23:10 ask201……(河南-濮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丁光华律师  2016-11-24 21:14
你好,如果有证据,可以去当地的检察院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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