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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诉讼,法官以人钱权判案。
医疗诉讼,法官以人钱权判案。 我是被我们朝阳法院警车撞伤的,朝阳市中心医院不给我治疗,我在朝阳市中心医院住了234天院,我连给我治疗伤病的主治医生都没见过,经治医生又骂又打又让告他都不给我治给我害残,医伪造病历伪造我签字让我告.我是农民.我也不懂医也不懂法.我想问律师,我先拿出来的病历和医院后拿的,页数不一样,同一页都不一样合理合法吗?主治医生不查房,门诊医生上住院病房查房和情合理合法吗?医院7月10日伪造我签字,9月2日才给我检查出来的伤病,医院不给我治疗,辽宁朝阳法院法官都认定我们签字同意保守治疗,和情合理合法吗?我们朝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纪检书记张春然都说医院没有过错,和情合理吗?7月10日到9月2日50多天,什么人能在没有检查出伤病之前,就提前50多天签字同意保守治疗的吗?
2016-11-23 19:05 吴振明(辽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电话:13998889052  2016年11月23日 19时08分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2 张俊杰律师  电话:15998252872  2016-11-23 19:15
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11-24 01:4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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