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 我是长安区的 2003年和村上干部协商承包村上荒坡种树,栽树1000棵,当时干部说为了树的成活率先栽树后签合同,后因种种原因不签合同,接着干部换届,再到现在 村上开垃圾站倒垃圾损害树木,以每棵树20块钱的价格赔偿,我不同意 请求法律援助。
2012-05-04 13:15 杜养民(陕西-西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05-04 13:39
你承包该荒坡是否开村民会议?经过村民表决?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04 20:27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