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拆迁安置法律咨询
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父母2008年租赁一个门面,合同到期日2013年,在2011年的时候当地拆迁管理部门通知该门面被征收,当时与我父母签订合同的房屋所有人得到门面拆迁补偿后将门面转给拆迁办,拆迁办当时没有将房屋彻底征收而又重新与我父母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上面标注房屋随时征收。但我父母由于不懂法律,不知道有补偿这回事情,到2012年5月上面再次下达通知征收6月1好上交房屋,请问我的父母可否通过两份合同得到什么样的拆迁补偿。
2012-05-04 11:45 tacyan……(湖南-长沙)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05-04 13:34
需要结合具体材料分析
更多信息见:卓远邦达征地拆迁律师网
2 中华金牌大律师廖锋律师  2012-05-04 15:29
这个要考虑很多因素,来电详谈
3 孙新律师  2012-05-04 16:57
需要结合具体材料分析
4 110网律师律师  2012-05-04 17:35
面询律师为佳
5 康治斌律师  2012-05-05 09:46
需要结合具体材料分析。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