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助:电动车行驶途中,遇轿车左侧上路,造成事故,两车无碰撞 2012年4月28晚7点左右,我爸骑电动车行驶途中,遇轿车左侧上路,为了避免碰撞,采取了紧急刹车,造成肩膀,腰部,头部受伤,已花去1万多的医药费.两车无碰撞,交警判定轿车主无责.我该怎么办?
2012-05-04 08:33 110cxt(湖北-武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2-05-04 08:39
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2 康治斌律师 2012-05-04 08:40
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3 王红影律师 2012-05-04 08:43
轿车无赔偿责任。
4 易明律师 2012-05-04 09:28
赔偿根据责任认定的比例进行赔偿。
5 110网律师 2012-05-04 12:15
如果对责任认定不服,在3日内向上级部门申请复议
6 110网律师 2012-05-04 14:04
你好,可以直接起诉
7 武昌陈哲律师 2012-05-04 14:25
可以申请复核
8 110网律师 2012-05-04 20:35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残疾的赔偿主要看伤者的年纪和户口类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有比较大的区别!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