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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在工地上做工的工人,骑电瓶车下班回家时,刚出工地大门
我是一名在工地上做工的工人,骑电瓶车下班回家时,刚出工地大门 我是一名在工地上做工的工人,骑电瓶车下班回家时,刚出工地大门,我准备穿过马路向左行驶,被左侧一辆直行摩托车撞上,致使我腿部腓骨骨折,摩托车无牌照,无驾驶证,这种责任该怎么划分?而且报警后,交警到现场,我被120接进医院治疗时,交警并没有对其摩托车任何处理,反而摩托车车主走掉了,然后联系摩托车主,其不露面,我该怎么办!
2016-11-22 20:56 ask201……(四川-巴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6-11-22 20:59
既然已经报警,交警把对方放走了,就有责任帮你找出来。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6-11-22 21:02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具体如何赔偿,须根据伤情而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肇事者及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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