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的增值税发票有的不符合四流一致,如果是虚开,记账人员有责任吗 单位财务部门有出纳、开票员、记账财务、财务主管、财务负责人,其中记账财务只负责做账,现在的情况是单位的发票有的不符合增值税发票四流一致,怀疑可能有虚开,但不能确定,如果单位确实虚开发票了,记账财务人员只负责按收到的单据及增值税发票见票记账,并不知情,会有风险吗?
2016-11-24 13:56 kishi1……(重庆)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贺律师 2016-11-28 14:01
既然四流不一致,就说明该票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你怎么可以径直记账呢?虚开发票之违法行为不是你的过错,不是你的责任,但是不按规则记账,就是你的过错了,最起码不符合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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