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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分割
离婚后房产分割 在婚前,男方有一层农村水泥房,房产证是男方父亲名字,男方父亲在1999年因病已故。在2007年12月结婚,男方给女方1万元聘礼,女方陪嫁洗衣机一台,现金8千8百元。于2009年在一层水泥房加建两层(大约花费12万左右),在房屋旁又购买了两分空地。男方母亲出资六万八女方父母出资三万元,建房期间,女方怀孕不上班无经济来源。(2010年5月小孩出世)
   现在由于夫妻双方感情不合,天天吵架,冷战期间,男方网上聊天与一本地女子见面发生性关系,已没有调解的可能。
   请问:离婚时1、女方陪嫁的物品和现金是属于哪方2、房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吗?3、两岁小孩应该归哪方抚养?(男方无固定经济来源,女方离婚后出外打工)
2012-05-03 19:30 xll110……(广西-桂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05-03 19:49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2 陈晓云律师  2012-05-03 19:50
1、归女方;2、有权分;3、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110网律师  2012-05-04 00:01
1、陪嫁物品和礼金都应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了。
2、共有部分房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3、孩子抚养要看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能力、品格等方面综合判断
4 110网律师  2012-05-04 12:02
建议委托专业人士办理
5 110网律师  2012-05-04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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